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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鼎邦社区电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新鼎邦社区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CZD20201010  

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就  金新鼎邦社区电梯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新鼎邦社区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ZD20201010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19.5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清单:

房号

电梯类型

井道尺寸

出入口预留洞口尺寸开

开门尺寸

停站数

每层层高(米)

载重量及提升速度

数量(台)

备注

(宽*深)

(宽*高)

(宽*高)

DT1

无机房客梯

1900mm*1800mm

1000mm*2200mm

800mm*2100mm

2层2站

1:4.0米、2:4.1米

800KG 1.0m/s

 

1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请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及土建蓝图进行深化设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我单位概不承担。

2、推荐品牌:

奥的斯(天津)、现代(上海)、迅达(上海),欢迎其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如其他品牌产品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评审(或经招标人生产厂家考察)认可,没有得到专家及招标人书面认可的的设备(材料)品牌一律不予接受。

3、供货周期:45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中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按照苏信办[2018]23号文执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其他资格要求:

9.提供所投品牌电梯由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10.提供所投品牌电梯由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检验报告(整机);

11.提供国家质监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及以上);

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与具备安装电梯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且明确制造商或经销商为联合体主体,并提供相关材料: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②电梯安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国家质监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不低于C级。同一家安装单位不得与两家及以上经销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将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 10月 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下午5点止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圆整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中凯大厦8F)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两份:

1、报名申请表(原件,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如有)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圆整

磋商保证金账户: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38000000000054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九龙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9日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八、勘查现场及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标前答疑会详见磋商文件。

九、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30-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关河西路83号中凯大厦8楼)

十一、特别提醒

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针对该项目磋商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磋商公告媒体: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95108152

   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关河西路83号中凯大厦8楼

   址:           邮箱:a13656119922@163.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0519- 69896667

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 月10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甲乙双方承诺不在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   ,项目负责人:   ,并确保               

2、乙方负责(项目内容)   ,负责人:       ,并确保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双方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

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货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货款,应当在货款到达甲方的账户当天拔付给乙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捌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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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808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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