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CZF20190906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本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2年),确保空气VOCs连续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清单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 | 数量 |
1 | 全在线大气预浓缩系统 | 核心产品接受进口 | 1套 |
2 | 气质联用仪 | 核心产品接受进口 | 1套 |
3 | 以下是配套设备及运维: (1)在线独立动态除水装置 2套 (2)在线VOCs平台软件 1套 (3)苏玛罐6L 2个 (4)氢空发生器 1套 (5)大气采样总管 1套 (6)运维服务(含耗材、外标气、内标气、载气氦气) 2年 |
4、货物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货到现场15天内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预算价:264万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264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它要求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仪器(全在线大气预浓缩系统、气质联用仪)制造商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销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上一级经销(代理)商授权投标单位的授权原件,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授权证明材料根据投标标段内容分别提供)【另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本次采购含进口设备,进口设备已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3.报名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常州市关河西路83号中凯大厦8楼812室)。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两套)
四、采购文件领取: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下午13:30到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9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38000000000054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九龙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9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15961192741
联系地址:常州市关河西路83号中凯大厦8楼(常州市关河西路83号中凯大厦8楼)
网 址: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519-89863270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